為加快推進我市歷史遺留礦山治理恢復工作,根據《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歷史遺留礦山圖斑變更核查的通知》、《廣東省歷史遺留礦山自然復綠認定指引(試行)》等文件要求,經鶴山市人民政府審核同意,現(xiàn)對我市歷史遺留礦山自然復綠認定結果(詳見附件)進行公示。
公示期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5日。公示期內,任何單位、個人對公示結果有疑義的,可向鶴山市自然資源局進行反饋(聯(lián)系人:蘇卓瑩,聯(lián)系電話:0750-8886465)。
附件:鶴山市擬自然復綠歷史遺留礦山公示表
鶴山市自然資源局
2024年11月18日
關于對鶴山市第一批歷史遺留礦山自然復綠認定結果的公示.docx